更新时间:2018-04-02
各会员单位: 为确保协会工作顺利开展,更好完成协会年度工作任务,依据《山东省广告协会章程》和《山东省广告协会会费缴纳与经费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开始组织收缴2018年度协会会费。现将会员权益及服务、年度重点工作计划、会费标准和会费缴纳办法通知如下: 一、 会员权益及服务 (一)获得本会会员证书; (二)拥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 (三)拥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 (四)参加本会活动并享受活动优惠; (五)获得本会支持、帮助和法律援助的权利,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合法性咨询、广告法律法规培训、行业维权; (六)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会员宣传、资源推介、证明服务、竞争力排行、行业培训; (七)获得本会服务优先权,包括但不限于优先参加各项活动,优先被选择为业务项目合作单位,优先被聘请为各项活动专家、评委,优先被推荐为各项培训、论坛、讲座的演讲嘉宾; (八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 二、会费标准: (一)会员单位年度会费:1000元; (二)理事单位年度会费:2000元; (三)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:5000元; (四)副会长单位年度会费:15000元; (五)会长单位年度会费:30000元。 三、会费缴纳办法 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转账、电汇或到省广告协会秘书处缴纳。通过银行汇款时应注明“2018年度+协会职务+会员单位名称+会费缴纳”字样。 会费是保证协会正常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,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。会员如果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 账 户:山东省广告协会 开户银行: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山大路支行 账 号:74030154800000212 协会地址: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俱乐部西楼 联系方式: 0531-88527435徐楠楠 0531-82920579杨倩雯 山东省广告协会 2018年3 月23日 |